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相关阅读
- 亚布力体育训练基地全面就绪2024-12-18
- 哈尔滨2025年第九届亚冬会奖牌“竞速精神”2024-12-18
- 哈广电小记者学习急救知识提升安全意识2024-12-18
- 冰雪之梦 燃冬回响2024-12-18
- 紫丁香创意设计奖颁奖典礼举行2024-12-18
新闻热度排行
视频新闻
- 冰城新闻
- 微信公众号
-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