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习话·良法善治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来源:央广网编辑:白锋发布时间:2024-12-03 查看数0

坚持公益普惠基调、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行为、应聘人员要做背景调查和健康检查……与千家万户和国家未来息息相关的《学前教育法》,今年11月初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明年“六一”起正式实施。

这部专为广大蒙童而立的国家法律,自2004年立法调研起,已经过多轮调研和审议:2020年9月,由教育部等起草的法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2023年6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8月以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学前教育法(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并最终表决通过。

孩子们在幼儿园体验庙会活动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目录共计305件,已初步建立起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在前不久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正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相互促进、辩证统一,有力推动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事业向前发展。回顾《学前教育法》的立法全过程,正是我们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重视民生领域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具体体现。《学前教育法》立足于20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和人口变动趋势,基于教育领域的改革发展现状,并纳入诸如尊重儿童人格权益、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等时代要求。面对“入园难”“入园贵”等民生之呼,将“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等明确写入法条,回应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改革举措,发挥着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同时迎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新时代新征程,无论是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是提高百姓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人民都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有着新期待,对我们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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