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助骗子建立“话务组”落网受罚!
“你让他们都加上我的微信,一个我给你25块钱。” 上网聊闲的刘亮(化名)通过QQ认识的一名女孩,突然向他发起了这样的邀约,令他将信将疑。虽然知道对方用微信“没干好事儿”,但是为了钱,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还是按照女孩的指示建立了“话务组”,以给人介绍“刷单工作”做幌子进行诈骗。近日,刘亮以及“话务组”纷纷落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今年28岁的刘亮平日喜欢上网与人聊天。去年7月的一天,他刚认识一名女网友,两人通过文字交谈甚欢。对方在了解他并没有固定经济来源时,突然说:“要不我带你赚钱点吧,我给你几个微信号,只要你让陌生人加我微信,我就给你转钱,一个25块钱。”虽说刘亮急于赚钱,但从字里行间他明显觉得对方是想利用微信“干坏事儿”。然而,在女孩的游说下,他还是同意了。
接下来,他按照对方的“指示”,以每天60元钱的工资,找到他同村的9名女性村民成立“话务组”,并给她们提供固定的话务场所打电话。他们通过一些招聘网站搜罗想要找工作的人。然后,“话务员”给这些人打电话,按照“上级”提供的“话术单”,谎称要给他们介绍“刷单返佣金”等,诱骗这些人加骗子的QQ群、微信号等。果然,对方也守承诺,每到一段日子,就按25元的价格给刘亮发来佣金。
去年10月,哈市市民刘芳(化名)被骗子加了微信后,以“刷单”的形式被骗了2万余元钱。事后,刘芳报警,阿城警方随即顺藤摸瓜找到了刘亮带领的“话务团伙”,并将该团伙一举打掉。“我知道她肯定用这个没干好事,我也是着急赚点小钱!”经审讯,刘亮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事后,刘亮对被害人的2万余元的损失进行了退还,被害人刘芳也对他予以了谅解。
庭审时,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亮拨打诈骗电话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亮为主犯,其余9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为从犯。因此,法院以被告人刘亮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至十个月,并处缓刑。(哈尔滨日报记者 张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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