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检察机关:选树“哈检典型” 讲好“哈检经验”
哈尔滨市检察机关自实施正向引领激励行动开展以来,以“树典型、学先进、扬精神”为导向,树立队伍建设的“方向标”,通过坚持“三个三”的工作模式,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持续推进正向引领激励工作走深走心走实。
坚持“三个标准”,确保先进典型“树得牢”。一是将党性标准作为入门标准。注重党性标准是对先进典型在政治上的基本要求。即必须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鲜明。坚决不把立场不坚定,政治不清醒,“三观”不纯正的人选为典型。二是将业绩标准作为基本标准,考量工作热忱和业绩。一方面,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的制度机制,通过客观筛选,保证那些干得多、干得好的人得以入选。另一方面,把经历过、经得起重大工作和关键时刻历练优秀干警选出来。三是将道德标准作为保障标准,确保选树典型立得住、传得开、叫得响。先进典型来源于群众,但又必须高于群众。选树中重点看是否具备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取向,具备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素养。
采取“三项举措”,确保先进典型“选得好”。一是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广泛发掘先进典型。通过专题座谈、个别谈话、听取汇报等形式,从干警的反映中发现先进典型;注重从业务竞赛、技能练兵、大要案办理、重点改革创新、专项任务等工作中,捕捉亮点,发现德才兼备的先进典型好“苗子”。二是以严肃规范为思路,完善典型选树工作体制机制。遵循“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层级选拔、实用路线”原则,坚持用事实说话,不溢美、不拔高,注重向“一线、主要业务”部门干警倾斜,以达到通过典型引路、促进工作发展的目的。三是扩大视野和格局,使典型选树工作多元化。从多层次、多角度评选先进典型,形成良性竞争,提振士气,促进队伍建设。选树专项工作典型,积极挖掘选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控疫情、日常业务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这些典型为支点,推动专项工作的有力展开。
注意“三个问题”,确保先进典型“叫得响”。一是准确把握时代特色挖掘和选树典型。哈尔滨市检察院在选树典型时,注重联系当前工作实际,紧扣能力作风建设年主题。二是突出检察元素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聚焦在司法改革中勇于担当和开拓创新者,大力弘扬先进典型事迹,通过开设能力作风先进典型宣传专栏,适时组织召开先进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积极打造线上与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重的宣传格局,切实提高宣传质效,着力构筑哈检精神、哈检价值、哈检力量,达到凝心聚力、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的效果。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加强先进典型跟踪培育。避免“重选树,轻管理”的现象。不断完善培养典型的短期安排和长效机制,抓好对先进典型的日常跟踪培养,并结合先进典型的突出特点,制定培养方向和计划。积极为先进典型创造良好的进步空间。在日常工作中敢于给先进典型交任务、压担子,通过加大交流使用力度,或选派向上挂职锻炼,使他们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好典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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