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人才新政30条:哈市优化人才安居服务,购房补贴、住房筹集双向发力
住房问题是广大青年人才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哈市对于减轻青年人才购房压力有哪些措施?未来对于人才住房保障和安居服务,还有哪些规划?2月23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人才新政30条”第一场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市住建局副局长龚英杰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表示,为吸引人口流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优化市场结构,解决人才在我市安家之忧,哈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释放政策红利,人才购房补贴范围、力度进一步扩大
在人才购房补贴方面,哈市一直高度重视人才购房问题,2023年2月4日,哈市在2021年、2022年发布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对人才购房继续给予了政策支持,明确了对与在哈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购房前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并纳入社保系统管理处于存续状态的,以及自主创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博士毕业生10万元、硕士毕业生5万元、本科毕业生及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新政策的亮点是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补贴力度也更大,更多的留哈人才将受益,主要是将人才年龄由原来的35周岁放宽至40周岁,由原来的首套房享受政策扩大到首套房或第二套房均享受政策,大中专毕业生的补贴由原来的2万元提升到现在的3万元。
同时,人才补贴政策还可以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非哈市户籍个人购房补贴、房展会期间购房补贴等惠民政策同时叠加享受。比如,以购买100万元新建商品住房计算,非哈市户籍(补贴1万元)的博士人才如果同时符合二孩三孩政策(二孩补贴1.5万元,三孩补贴2万元),并在房展会期间购买的(1%的购房补贴),最多可以得到14万元的补贴。
龚英杰说,人才购房补贴现在就可以到群力第六大道4150号的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办理,住建部门也将在市住建局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具体受理地点、申请流程和办理需知,尽最大限度方便各类人才领取补贴资金。真诚地希望各类人才在哈尔滨这座开放、包容、宜居的城市安家、兴业。
筹集人才住房,支持驻哈高校院所、企业自建人才公寓并给予一定建设资金补贴
在人才住房筹集方面,2022年,哈市全面启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并兼顾人才住房建设筹集,成立了哈尔滨市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哈尔滨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将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将人才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十四五”期间,哈市将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筹建人才住房,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住房)共计3万套。
在房源筹集中,鼓励引导项目单位参与保租房项目建设筹集,支持驻哈高校院所、企业自建人才公寓,并给予一定建设资金补贴支持,重点从“四个服务”出发:一是服务大专院校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需求;二是服务企事业单位无房职工实际需求;三是服务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四是服务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实际需求。截至目前,哈市通过新建、改建改造、转化盘活、购买方式,共筹集保租房11450套,遍布主城六区,其中省人才公寓(理工大厦)、哈工大文轩科技创新园项目等15个人才住房项目、4172套房源同步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提供给有需求的人才租住。
龚英杰说,今年,哈市将进一步加大保租房项目谋划筹集力度,多渠道增加保租房房源储备。加强保租房项目监督指导,加大保租房项目进度跟踪及资金使用监管,尽早投入使用,发挥保障作用。另外,目前现有的保租房房源,包括东方瑞景、上和树、中盟首府等项目,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优先选择适宜项目统筹用于我市人才安置用房,最大限度满足我市人才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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