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开学季”,筑牢“防护墙”丨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校园周边童装、食品、儿童玩具和学习用品安全专项监督

来源:南岗E家编辑:王丽莉发布时间:2023-09-05 查看数0

为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学前夕,南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开展校园周边童装、食品、儿童玩具和学习用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童装专项监督】

婴幼儿服装设计要充分考虑安全隐患,在孩子玩耍、乘车、乘电梯等环境下,发生过被衣物上的绳带缠绕头颈部而窒息的危险。因此,国家出台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中,要求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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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院检察干警在履职中发现,不少服装店售卖的童装在头颈两侧有系带抽绳,违反了国家标准,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存在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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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南岗区院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召开磋商会,要求其调查核实涉案童装店,并督促商家下架问题童装。同时,在全区开展童装质量抽查,加强童装经营商户法治宣传,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涉案童装店予以查处,下发《告知承诺书》,并在现场执法中对商家进行教育,普及有关童装安全的行业规范要求。

【食品专项监督】

为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南岗区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的零食店进行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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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重点抽查了调味面制品、豆制品、肉制品等“五毛食品”,重点查看进货来源、生产商或经销商的相关资质、食品标签标识、产品合格证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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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个别食品存在标签标示磨损看不清,“五毛”食品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等相关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南岗区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涉事食品下架,对涉事商家依法处罚,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家及学生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法治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观念,打造健康安全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儿童玩具和学习用品专项监督】

“三无”儿童玩具和学习用品是指来源不明,制作使用的原料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儿童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容易对身体造成损害的玩具、文具,且无法确定生产厂家,难以有效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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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院联合行政机关对学校周边文具店、商店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很多学校周边文具店销售的“水晶泥”“泡大珠”等产品,均属于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产品名称、无警示标示及中文标识、无成分名称及安全使用期等说明的“三无”儿童玩具和学习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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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南岗区院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召开磋商座谈会,对校园周边商家违规销售上述商品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现场送达了《立案决定书》及《磋商函》,督促行政机关立即对校园周边文具店开展全面清查,依法查处销售“三无”玩具和学习用品的商铺,并加强日常巡查和法治教育,构建安全长效机制。相关行政部门随即向上述经营单位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销售未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等产品信息的儿童玩具和学习用品,并送达了《关于规范经营儿童和学生用品的告诫书》。下一步,南岗区院将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坚持以“检察建议+专项监督”等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促推“六大保护”协调发展,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

小贴士

"五毛食品"指校园及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食品市场等食品小超市、食杂店、食品流动摊贩销售五毛钱左右的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糖果、果味饮料等小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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