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引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来源:冰城新闻客户端编辑:王丽莉发布时间:2023-12-14 查看数0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势头持续向好。黑龙江省在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安排?在13日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八场上,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曹虎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曹虎

曹虎说,民营经济是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每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都将发展民营经济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11月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表彰优秀民营企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龙江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先后出台一系列事关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去年出台民营经济45条,实施《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法规,从政策措施和立法领域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培育壮大民营经济。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今年新培育两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1226户,第三批创新型正在公示阶段,全年预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310户以上,夯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基础。今年,我省12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晋升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户企业成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做实做细包联企业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开展多轮次包联企业全覆盖,带动省市县乡四级3.1万名干部包联企业52.5万户,帮助企业解难题、稳增长、提信心,各级干部为企业服务意识和能力持续提高,企业满意度不断提升,从第三方机构满意度测评结果看,三季度市地层面包联企业满意度为90.9%,较上半年提升1.7个百分点。

曹虎说,促进龙江民营经济发展,就是要实施更多面向中小企业的普惠性政策,形成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引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民营经济立法工作,今年重点开展了《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起草制定工作,待颁布实施后,抓好条例的宣贯落实,在政策环境、主体培育、创新驱动、金融支持、权益保护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继去年表彰优秀民营企业的基础上,今年正在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年度表彰工作,旨在通过表彰优秀,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打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民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落实好国家和我省政策措施。持续发挥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省包联企业专班、省惠企利民政策专班等协调机构协同作用,合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市地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壮大民营经济31条为重点,聚焦赋能“4567”重点产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持续跟踪对接、有效落实国家已经出台和新出台的财税支持、融资支持、人才用工保障等各方面惠企政策措施;推进我省民营经济45条和稳增长、扩内需等方面系列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中小企业政策知晓度、便利度、获得感。

推进干部包联服务企业工作走深走实。立足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持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发挥各级包联企业工作机制作用,主动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企业个性问题一企一策“精准办”,简单问题现场解决“马上办”,难点问题形成合力“集中办”,基层问题解决不了“提级办”,推进企业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持续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指导市地县区在不断提升包联企业工作能力的同时,集中包联企业工作力量服务重点企业,围绕全年经济增长目标任务,挖增量、保稳产、抓安全,持续提升包联企业工作质效。

支持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支持参与、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立足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建立协作配套、协同创新等机制,形成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聚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成长、建立产业生态、拓展企业市场、培育质量品牌、引进用好人才、提升数字化能力等为重点,大力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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