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黑龙江:让革命文物焕发时代光彩!

来源:HRB蓝网编辑:白锋发布时间:2024-03-06 查看数0

我省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行动指南”来了!3月6日上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24-2035年)》新闻发布会,对该《规划》的具体措施、办法进行介绍和解读。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省文物管理局局长何大为进行了主旨发布。

据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在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下,全省革命文物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十四五”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的要求和部署,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自2022年下半年正式启动《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23年3月5日正式实施。

《总体规划》设定了黑龙江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夯实全省革命文物工作基础、提升革命文物保护水平、完善革命文物管理体系、阐释革命文物价值内涵,助力革命老区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按《总体规划》设定,我省将分三个阶段实施完成上述目标:近期目标(2024-2025年),实现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初现成效,革命文物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中期目标(2026-2030年),实现全省革命文物保护水平全面提升,革命文物管理能力和展示利用水平重点提升;远期目标(2031-2035年),实现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龙江优秀精神得到弘扬传承,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赋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显著提升。

《总体规划》坚持整体保护原则: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强化文物本体和历史环境要素的整体保护;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发挥黑龙江省文化资源的优势,统筹革命文物与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发展相结合,实现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双赢目标。

《总体规划》所涵盖的时间范围包含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五个完整阶段;空间范围包含全省13个市(地)及所辖县(区),具体对象包括2023年我省公布的484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620件(套)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及相关单位、51处已登记革命主题场馆、统筹兼顾24处代表性罪证类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其他尚未纳入现有名录的相关文物。同时,将国家级、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红色旅游A级景区等全省红色资源情况纳入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从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五大方面对全省革命文物的价值进行了阐释。重点围绕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龙江优秀精神内涵,结合相关代表性革命文物对象进行核心价值阐述;围绕黑龙江革命历史相关的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新中国林业发展、航空事业发展、军工发展以及日本侵华罪证等几个方面进行价值补充,全面反映革命文物对黑龙江省革命历史的完整见证。

通过一系列科学的评估,《总体规划》明确了我省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的短板与未来的工作开展方向。

《总体规划》提出“三区主题串五径、十二集群立百点”的空间发展格局与“五大类、十八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系列项目,从空间发展与项目实施两方面共同打造新时代龙江红色文化矩阵,建立全域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创新的示范地、弘扬龙江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主地标、带动老区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强引擎。

在空间布局上,《总体规划》以全省集中反映东北抗联精神的中部地区、反映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西南地区、以及反映北大荒精神的东北地区形成全省三大革命文物资源主题片区;串联全省沿线相关革命主题文旅资源形成抗联之路、垦荒之路、强国之路、追忆之路、罪证之痕五条革命文物主题游径。集中打造哈尔滨、木兰鸡冠山、牡丹江等十二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集群圈;提炼规划结构内的重点革命文物资源对象形成百余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点,最终形成“三区”“五径”“十二圈”“百余点”的规划总体布局结构。

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推进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与《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4-2035年)》的衔接,围绕革命文物整体保护、管理研究、展示陈列、传承传播、文旅融合以及助力革命老区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加强组织保障、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开展全省革命文物系列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总体规划》落地实施。

(来源:冰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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