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哈市新闻广播电视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新闻广播电视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地点
新闻专业。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只接收各地区、各单位统一送档及流动人员个人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党政办公区主楼13层1306室,联系人:武扬,电话:87173538。
广播电视工程、播音主持专业。由于今年市中级评委会不具备评审条件,委托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省中级评委会)进行评审,网络平台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9月14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14日。报送材料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联系人:孙月文,电话:82898461(材料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播电视工程、播音主持专业全省高级和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广电人函﹝2024﹞45号)。
二、需要报送的评审材料
2024年新闻系列中级职称网络申报工作使用职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职称评定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信息,将直接上传到人社部职称查询系统,未通过平台评定的职称资格信息不予备案。
报送单位除在平台录入数据外,还需向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材料必须是原始证件,要清晰、齐全,手续要完备,不得漏项,基本材料包括:
(一)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报告中写清推荐委员会贯彻“五公开”制度的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
2.中级职称岗位使用情况报告(样表见附件2)。
3.《评审通过人员名册》一式2份。
(二)申报人员呈报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要求填写完整、准确、规范,逐级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由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栏内签字确认(附事业单位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企业单位须提供符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2.学历证书原件或认证报告。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以后未在学信网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党校学历的,须提供连续的学历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申报人员后取得学历(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人员,需按照黑人社规〔2023〕5号通知要求执行,填写《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岗位任职合格证明》(附件3)。
3.新闻记者证、现任职称资格证。
4.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5.学历破格人员需提供《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6.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7.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工作成果或业绩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荣誉奖励证明,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央主要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发布作品的截图(包括承担工作、作品阅读量)及网址链接、二维码等,采写的新闻报道、内参受到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得到县(处)级以上新闻行业主管部门书面表扬,采写编辑的代表性作品原件或新媒体端阅读量、转发量截图(附件4)。
8.申报人员须提供个人签字确认、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信息确认表》。
9.调入人员,已经在哈尔滨市办理换证手续的,提供哈尔滨市人社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调入人员审查表》和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未办理换证手续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工作处办理。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除明确要求粘贴的之外,其他材料不得粘贴和装订,以免呈报送审时反复撕粘,造成损毁。
三、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有关年限的界定。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4年9月1日开始计算。
(二)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
1.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内部聘任人员,提供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确认的工资审批有效佐证材料。
2.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3.评审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人社规〔2022〕11号)文件执行。
4.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甄别,未经授权或批准冠以“中国”“全国”“××部(委、局)”“黑龙江省”或“全省”等非官方机构设立的项目、课题,开展的评比、比赛奖项,以及会议交流经验(含出具的证明)等形式成果,原则上不予采认。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和评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核,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材料的工作要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
四、认真做好基层推荐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回避原则设立推荐委员会,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用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制度。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低于三分之二;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推荐单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拟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五、严格职称工作纪律
各基层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完善审查程序,严肃审查纪律,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要严格执行申报人员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docx
3.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岗位任职合格证明.docx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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