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王坤发布时间:2024-10-19 查看数0

问:我是一家民营企业,想问一下购买高校院所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有什么支持?

答:《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鼓励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一条政策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就是对省内民营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并签订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在我省落地转化的,对实际支付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按照其实际支付额的20%给予资助,每项合同最高资助200万元。具体来说主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奖励对象为上年度作为技术合同买方的省内企业,并且交易双方不存在隶属或关联关系。

二是企业购买的科技成果来自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

三是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类别应为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且已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完成认定登记。

四是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应为单一合同且未享受过省级财政补助,实际支付额在100万元以上。

五是企业购买的知识产权成果,应在知识产权国家管理部门完成权属变更。

六是企业购买的科技成果须在省内落地转化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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