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

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王坤发布时间:2024-11-02 查看数0

扫描二维码上“龙头新闻” 看“三中全会精神在龙江·专家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必须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

把握改革和法治的辩证统一关系

改革和法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法治为改革提供保障和规范,确保改革的合法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改革为法治的发展提供动力和需求,推动法律的完善和更新。改革和法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改革和法治二者相互促进。法治能够为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明确改革的方向和边界,规范改革的进程和方式,降低改革的风险和成本。而改革能够突破旧有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法治理念的更新、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治实践的创新,使法治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改革和法治二者相互制约。法治对改革具有约束作用,防止改革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无序性,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也对法治提出挑战,要求法治不断调整和适应新的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改革和法治二者动态平衡。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寻求动态平衡。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有时需要强调法治对改革的保障和规范,有时则需要突出改革对法治的推动和引领,以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

改革和法治二者目标一致。改革和法治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它们均是共同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

改革和法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在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中,只有正确处理二者的辩证关系,推动二者的良性互动,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实现龙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既是改革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也是建设法治黑龙江的重要体现。

加强顶层设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革规划和法律制度,使改革和法治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完善立法工作,及时制定、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建立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的衔接机制,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设立专门的合法性审查机构或团队,加强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改革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和法治原则。

强化法治思维。要树立依法改革的意识,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要求推进改革。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改革参与者的法治培训,增强其法治意识和依法改革的能力。在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改革创造有利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改革的监督和评估机制。要及时发现和纠正改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改革过程中执法行为的监督,及时纠正执法偏差。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改革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处理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加强改革信息公开,充分吸纳民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改革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了原动力,也为法治建设提供了牵引力。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条重要路径。要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形成合力,使法治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

在改革中推动立法工作。要以改革实践为导向推动立法工作,及时总结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将其上升为法律制度,巩固改革成果。针对改革中暴露的法律空白和漏洞,要加快立法步伐,填补法律空白。要适应改革需求调整法律体系,对不适应改革发展的法规规章进行清理。要根据改革带来的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变化,对法律体系进行整体优化。

在改革中推动法治实施。要加强执法体制改革促进法治实施,改革执法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完善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得到严格执行。要借助改革创新司法体制,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在改革中推动法治监督。加强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建立健全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协同。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利用科技创新成果助力法治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法治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网友评论

已有0人评论,0人参与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冰城新闻
    冰城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哈尔滨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号 邮编:150036 总机:0451-87996114-转各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180002 黑ICP备0800336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811610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233200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