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冰城+客户端 关注哈尔滨新闻网 收取“服务费”,出租、出借、代签存量房网签资格……哈市房产中介这些行为将被“叫停”网签资格

来源:冰城 + 客户端编辑:王敏发布时间:2025-01-14 查看数0

为全面推进哈市存量房网签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网签资格管理,近日,哈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网签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对于存在收取“网签备案服务费”,出租、出借、代签存量房网签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暂停其网签资格。

根据《通知》,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由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负责存量房网签资格申请的统一组织申报,经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合格后,给予开通。申请开通条件为:经纪机构已完成备案;经纪机构具备1名(含)以上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含)以上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经纪机构已完成全体从业人员备案及实名制认证;经纪机构提交《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承诺书》。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合格后,开通网签资格,并定期集中对外公示。

《通知》指出,房产中介在经营中,如存在未经交易当事人或代理人同意,擅自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变更的;以网签备案为由违规收取服务费用,或在网签备案后以各种理由追加收取费用的;出租、出借、代签存量房网签资格或不进行网上签约的;违反合同约定方式,擅自撤销合同网签记录的;隐瞒经纪行为让交易当事人以自行成交方式进行网签;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行政立案处罚的;经纪机构列入信用失信的;雇佣列入行业黑名单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其他违反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相关规定的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保障中心暂停其网签资格,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将取消其网签资格。

哈尔滨日报记者 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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