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经营者有这些行为 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来源:冰城新闻客户端编辑:崔新燕发布时间:2025-01-09 查看数0

为维护哈尔滨2025年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期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为中外游客营造放心、舒心、安心的消费环境,8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经营者发出提醒告诫。

一、严禁混淆仿冒。对实施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严禁商业贿赂。对采取财务或其他手段贿赂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三、严禁虚假宣传。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经营者,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来源:冰城新闻客户端)


网友评论

已有0人评论,0人参与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冰城新闻
    冰城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哈尔滨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号 邮编:150036 总机:0451-87996114-转各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180002 黑ICP备0800336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811610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233200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