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我省拟定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新闻奖初评工作。目前我台参评作品报送工作已结束。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新闻奖初评工作的通知》中的推荐程序及要求,我台拟推荐13件作品参评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板块中新闻访谈、新闻直播、新闻编排、新闻专栏、融合报道、应用创新等各奖项。现将报送作品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3月12日——3月18日,欢迎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台纪检监察室反映。
电话:8799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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