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养老诈骗应 重点防范金融诈骗

来源:人民法院报编辑:杨焯兰发布时间:2022-08-02 查看数0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许多老年人为了养老而将自己手中的积蓄用于购买各种理财产品,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成为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诈骗犯罪的被害人,导致血本无归,晚景凄凉。近3年来,江西省萍乡市两级法院审结31起此类案件。

老年人容易成为金融诈骗犯罪行为的被害人,主要原因是:老年人大多信息不对称,且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难以区分合法理财产品与金融诈骗;金融风险防范知识的宣传普及方法不够接地气,受众群体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宣传声势浩大,但效果甚微,各种“投资公司”“金融公司”门口一度门庭若市,人头攒动;实施金融诈骗行为的犯罪分子通常会利用老年人缺少关爱的情况,虚情假意,骗取信任,如发放各种红包、礼品,提供销售人员一对一贴心服务,以及初期及时支付较高的回报,使得被害老年人容易丧失警惕,一步步落入陷阱。

金融诈骗犯罪一般金额较大,给老年被害人的晚年生活带来极大的痛苦和损失,是当前防范养老诈骗的重点。为预防该类犯罪活动,萍乡法院建议: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应协同合作,对带有理财业务性质的非金融机构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监管,对于“挂羊头卖狗肉”的相关公司坚决依法取缔;要充分利用社区、村委会等与老年人更为贴近的基层组织优势,用老年人更熟悉、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宣传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强化其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全社会要共同关心关爱老人,创造优良的养老环境,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尤其是通过对他们精神上的温暖来降低其因物质上的渴求而导致的被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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