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系列政策举措促灾后复工复产

来源:中国新闻网编辑:杨焯兰发布时间:2024-09-15 查看数0

中新网海口9月15日电(记者 王子谦)记者15日从海南省多个部门获悉,为支持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和复工复产,海南省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4日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的七条措施》(简称《措施》),制定多项复工复产措施。

《措施》要求,国庆节前实现全省城镇、乡村、企业“户户通电”,全省在建项目全部复工、产业园区基本复产。优先支持受灾市县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海南省对受灾市县项目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申报招投挂网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开设绿色通道及上门服务。“一对一”指导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申报大规模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制造业中长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低息贴息贷款,对受灾的电力、能源、工业制造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更新。

根据《措施》,海南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组织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因灾滞留群众以及其他低收入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总投资在400万元以下的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支持一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30%。

14日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会同海南省林业局出台支持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和复工复产九条超常规政策举措。其中提出,2025年3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急需使用土地(含林地)的,经备案后可以先行使用土地。

在用地用林用海审批方面,海南优化用地报批要求,简化受灾林木砍伐手续。灾后复工复产项目临时使用海域的,经认定备案后,可先行开展用海活动,同步补办用海手续。此外,还简化了灾后修缮重建项目的审批程序。

该政策还对灾后农村村民住房恢复、农业恢复生产、工业物流业复工复产、旅游业复工复产提出多项超常规保障举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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