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消防井”沦为“夺命井”

来源:大河网编辑:崔新燕发布时间:2024-09-27 查看数0

9月21日晚,西安天地源龙湖春江天境小区发生一起坠井事故,一名8岁女童在参加完同学的生日聚会后,和几位小朋友在小区院子内玩捉迷藏,跌入绿化带中七八米深的消防水井中,不幸遇难。事发时,井口只盖着3块胶合板,还没有盖全。事发后,小区物管用两块钢板封住了井口,同时在外围安装了金属围栏。

近年来,类似消防井、窨井“伤人”“吞人”的悲剧时有发生,每一起悲剧的发生,都会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消防井、窨井为何频频“伤人”“吞人”?

以本次引发悲剧的“消防井”为例。据报道,该消防水井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业主早在一年前就已经发现,并在相关的微信群里向物管进行了反映。但迟迟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回复,更是迟迟见不到相关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除。

令人不解的是,此次悲剧发生之后,涉事小区快速进行了整改,不仅消防水井一年多没有解决的隐患短短几天就整改到位,而且小区内的其他污水井也都第一时间加装了防坠网。这说明,消防井的隐患不是不能得到及时排除,而是相关人员麻木不仁的思想在作祟。

按说,消防部门在小区里设置消防井,其目的就是一旦小区发生火灾事故,能够第一时间获取足够的水源,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原本需要在井里放置救生圈、在井壁上安装金属爬梯、在井口安装防坠网、用钢板等物品封闭井口,并用护栏进行隔离和围闭、在护栏上张贴警示告示等防护举措,竟然一概全无。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严重的防护失责。

试想,如果上述相关防护措施能够做得到位一些、防得到位一些,那么此次悲剧就不会发生。可见,“消防井”沦为“夺命井”,错不在消防井,而是错在防护失责。

人死不可能复生,但遏制悲剧重演却完全可以做到。笔者衷心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通过“女童命丧消防井”事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不妨多些前车之鉴,织密筑牢每一处城市设施的“安全网”“防护墙”,从而防范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切忌悲剧过后忘了“深刻教训”,让类似悲剧重蹈覆辙。

网友评论

已有0人评论,0人参与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冰城新闻
    冰城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哈尔滨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号 邮编:150036 总机:0451-87996114-转各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180002 黑ICP备0800336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811610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233200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