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安部共同编写 “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发布
本报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丁雅诵)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教育部、公安部共同编写了“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供中小学校和学生学习参考。“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详细解答了“如何缓解中小学门口上下学交通拥堵、如何保障中小学门口交通安全”等问题。
其中明确,通过路口时不得看手机、接打电话或听音频;未满12周岁中小学生不得骑行自行车上道路,不得在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一校一策”,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单向交通、远端停车等措施,缓解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学校门口要设置缓冲区且合理设置阻车桩,施划网状线;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驾驶人应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审验,载有学生的校车应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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