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风险提示,防范假慈善真诈骗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编辑:崔新燕发布时间:2024-12-19 查看数0

12月18日,从民政部官网获悉,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联合发布风险提示,警惕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两部门表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隐蔽性强、扩散范围广、资金转移快、打击难度大等特点,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慈善事业的形象,需要进一步加大慈善领域反诈宣教力度,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防范相关骗术的意识和能力。

在列举的案例中可以看到,既有以“捐赠返现”“捐赠返利”“配捐”“投流”“公益理财”等名义实施的诈骗,也有假借国家机关名义,声称拥有所谓巨额资金并计划通过某慈善组织进行捐赠,再返点或回流给“居间人”的欺诈行为,还有利用大病患者急于获得资助或捐赠的心理,以掌握某基金会“配捐”项目、“投流”项目或“公益理财”项目的名义,辅之给予高额回报的虚假承诺。

如何识别防范这些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慈善捐赠的核心本质在于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任何声称通过捐赠可以获利的,承诺大额捐赠并要求预付费用的,社会公众都要提高警惕,避免因“天上掉馅饼”的诱惑而上当受骗。

社会公众在向某组织捐赠前,可以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查询该组织是否是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等信息。面对一些“捐款”链接时,应当加强对相关银行账号等信息的核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经济日报记者 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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