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整治耕地建房问题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编辑:王坤发布时间:2025-01-27 查看数0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发文要求,严防变相买卖、兼并土地,切实防止“大棚房”死灰复燃,坚决整治征占黑土地建“特色小镇”等各类侵占耕地问题。

两部门近日下发《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要求,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违法购买的住房登记发证。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通知同时强调,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2020年7月,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进行部署,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此后违法占用耕地新建、扩建、续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均属“顶风违建”。随后,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疏、堵两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遏制新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的要求。

“八不准”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业内人士分析,耕地建房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城市扩张、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矛盾时,因耕地保护产生的经济效益更低,常常难以被优先考量。近些年,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像摊大饼一样扩大,而城市周边的建设用地往往和耕地高度重合。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第三次国土调查显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29亿亩,其中村庄用地占3.29亿亩,占比62%。

通知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特别是对于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要从严从重惩处。对违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在整改处置到位前,实行非农建设占补挂钩的省份,须先行冻结当地相应的储备补充耕地指标。

据称,我国将坚持疏堵结合,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等合理用地需求,统筹安排补充耕地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切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继续单列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规划和计划指标,依法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自然资源部负责人表示,自然资源部门将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原为建设用地误划为耕地的,经举证核实已办理用地手续的,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不认定为违法占地,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按实地现状认定地类。

同时,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坚决杜绝不切实际下任务、定时限,强行砍树、毁果、填塘,虚假复耕等行为,给基层留出合理必要的过渡期,循序渐进推动。严防出现简单化、“一刀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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