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3月2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8日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加拿大政府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100%关税;自2024年10月22日起,对中国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关税。加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罔顾客观事实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构成对中方的歧视性措施,严重侵害中方的合法权益,破坏中加经贸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5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菜子油、油渣饼、豌豆加征100%关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水产品、猪肉加征25%关税。
中方敦促加方理性看待双边经贸合作,尊重客观事实,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立即纠正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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